二、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样品品质的产品。
2、甲方发货到 市,此范围外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按乙方订货量的比例免费提供公司统一的宣传资料。
4、甲方推出新产品、调整市场价格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二)、乙方
1、乙方需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并严格执行甲方的产品政策和价格政策。
2、乙方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及产品的品牌形象。
3、乙方应至少每一个月向甲方提供同行及同类产品的情况(包括一些广告资料、价格、销售情况和样品等) 同时应向甲方汇报当地的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
三、代理保证:
1、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权收取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同时不予退还市场保证金。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退还乙方保证金。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
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如无需续约,在无违反本合同条款情况下,可终止合同,但乙方不得在一年内代理或经营与甲方有同类或对甲方有冲击的产品。
四、退换货:
1、为服务广大消费者,乙方在代理区域内经营,若消费者不满意或证实属产品质量问题, 甲方需无条件提供退换货。
2、代理期间如因产品滞销,乙方要求退换货,在提货日起三个月内,外包装完好情况下,甲方酌予协助办理,来往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销售定额:
1、菠萝酶/木瓜酶/木瓜粉供货价为 元/公斤,乙方的首批订货量最低为 50公斤,甲方给予乙方 3 个月的试销期,试销期内至少应达到 元的销售额。
2、试销期满,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最低销售额,本合同正式生效,否则终止。
六、签定本合同后如果 10天内没有开始执行购货和销售,则本合同自动作废,如果连续 2个月内未继续购货者,可考虑取消其代理资格。
七、本合同另有不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