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则视甲方制作的广告合格,乙方按规定无条件向甲方付清全部广告费。
十六、墙体广告在发布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在15天内给予修复。
十七、其它约定:
十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广告制作合同 ·小区广告合同 ·电梯广告租赁合同 ·广告刊登合同
广告发布单位广告客户单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合同签约双方
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哈尔滨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二、广告形式:公交车体广告 (车身两侧)
三、媒体数量: 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 圆整。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 圆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