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住宅物业示范文本)

2011-09-25 来源:互联网 人气()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_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住户手册
目录
    一、前言
    二、简介
    三、物业管理
    四、管理费用
    五、设备及服务
    六、装修管理
    七、入住前期的特别服务
    八、业主及用户的其它责任
    九、保安/安全
    十、关于防盗门、窗安装的有关办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洁
    十三、卫生管理细则
    十四、保险
    十五、常用电话号码
    十六、结语
一、前言
    为了便于业主/用户进一步了解小区管理公约的内容及运作情况,管理公司物编写此住户手岫,以供参考之用。小区住户手册根据管理公约而制定,其目的在于保证小区所有精度及用户能有效地使用其购置之物业,而并非对业主及用户加以约束。管理公司将竭诚为各业主用户提供尽善尽美的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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