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合同(学校与物业之间适用)

2011-09-25 来源:互联网 人气()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_________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支出所需的维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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