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合同(学校与物业之间适用)

2011-09-25 来源:互联网 人气() 

八、保安/安全
    1.为保障安全,所有的小区居住的业主及其雇佣人员,均应办理住客证。
        (1)办理住客证请与管理处联系,书面写明人员姓名并交一寸照片一张,证件需缴纳押金。
        (2)若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到管理处发放或注销证件手续。
        (3)住客证或临时工作证不慎遗失,请及时报告管理处,并办理补证手续(与开始输时手续相同)
    2.大楼进出凭住房证,并于每晚23:00静楼。
    3.小区每24小时均有保安人员值班和巡逻,请业主/用户配合保安人员工作以保障所有入住小区住户的安全,并请注意以下几点:
        (1)若发现任何可疑人物,请在安全情况下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或管理处。
        (2)对进入大楼的访客将要求做会客登记,每天23:00以后的访客保安人员应先与住户联系,得到允许后方可探访。
        (3)房间无人时,请锁好门窗。
        (4)无人在室内时,关闭所有电器用具。
        (5)不要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尤其是在电梯内;在可吸烟场所,应处理好烟蒂和火种。
        (6)定期检查,维修电器设备、电线和灭火器等。
        (7)发现有不明气体时,不可开关电器包括使用电话,离开单位后,锁好门窗,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或管理处。
        (8)携出大件物品及搬运货物出小区、住宅楼,必须到管理处提出申请并开具出门许可证。办理该手续须凭证户证新自前往办理。
        (9)住宅单位用户世勿随便开门给陌生人,开门前必须先从防盗眼辨别访客。
        (10)与监近用户互相认识,保持联系,以便朋家能够互相照应。
        (11)如遇紧急情况时可直接报警(拨电话110)或直接打电话通知公安局总值班室。
        (12)如不幸被贼匪光顾,不应移动、清抹或洗涤任何现场物品。当情况安全后,立即通知管理处。
    4.除保安员外,物业亦高有先进保安装置以确保各业主及用户安全。
    5.住房保安
      各用户如需在其使用单位范围内,自行聘用专职空着制服的私人保安员,必须事先向管理公司作书面申请,详列人员数目,值班时间及所恬单位名称,并须保证这些专职人员不得空着制服在小区公共地方活动,以免造成管理混淆及引起误会。
九、关于业主安装防盗门、窗的有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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