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按甲方要求定期如实上报各种经营报表。
4、除甲方提供的成品油外,不销售第三方资源。
5、在经营活动中不在油品中掺杂使假,缺斤短两,不实施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6、除非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再就本合同所指的加油站与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如果必须采取其他形式的合作,应首先考虑与甲方合作。
7、按照甲方提供的形象识别系统及GB50156-2002进行加油站包装、改造和编号。
8、将甲方资源在当地进行宣传。
9、按中国石油《加油站管理规范》安全管理方面规定制定加油站安全预案并报中国石油当地销售分公司备案。
10、保守特许者的商业机密。
第八条 经营指导及培训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为使乙方能持续经营,甲方须向乙方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乙方在开业前必须派遣经营者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甲方规定的培训,获得经营特许经营加油站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乙方开业前后三天,作为特许经营加油站营运入轨期,甲方须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4、乙方开业后,应按甲方培训计划定期接受培训,并承担此类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5、乙方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特许经营工作会和临时经营工作会议。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地点及参加人员。
6、甲方不定期向乙方派遣人员进行指导,甲方派遣人员有权检查乙方的全部经营管理情况,有权检查乙方的进、销、存原始票据和报表等相关资料。并根据现场情况,就地培训乙方经营者和员工。
第九条 加油站统一形象及安全改造相关事项
1、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乙方应协助甲方按照中国石油加油站形象识别系统及GB50156-2002规定完成特许经营加油站统一形象及安全改造工作。
2、甲方负责组织加油站的包装和改造工作;乙方为甲方的设计、施工和安装工作提供方便,并承担费用。
3、加油站的包装和改造工作完成后,乙方应积极维护加油站形象。如果根据经营情况需对加油站进行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组织设计和施工,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促销有关事宜
1、甲方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特许经营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要单独或与其他特许经营加油站进行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销售价格的设定
1、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零售价格体系。
2、乙方应执行甲方下达的零售价格。当价格背离市场情况时,乙方应积极建议甲方更新价格,甲方应快速响应,尽快调整。
加油站加盟合同书
3、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按甲方要求定期如实上报各种经营报表。
4、除甲方提供的成品油外,不销售第三方资源。
5、在经营活动中不在油品中掺杂使假,缺斤短两,不实施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6、除非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再就本合同所指的加油站与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如果必须采取其他形式的合作,应首先考虑与甲方合作。
7、按照甲方提供的形象识别系统及GB50156-2002进行加油站包装、改造和编号。
8、将甲方资源在当地进行宣传。
9、按中国石油《加油站管理规范》安全管理方面规定制定加油站安全预案并报中国石油当地销售分公司备案。
10、保守特许者的商业机密。
第八条 经营指导及培训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为使乙方能持续经营,甲方须向乙方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乙方在开业前必须派遣经营者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甲方规定的培训,获得经营特许经营加油站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乙方开业前后三天,作为特许经营加油站营运入轨期,甲方须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4、乙方开业后,应按甲方培训计划定期接受培训,并承担此类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5、乙方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特许经营工作会和临时经营工作会议。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地点及参加人员。
6、甲方不定期向乙方派遣人员进行指导,甲方派遣人员有权检查乙方的全部经营管理情况,有权检查乙方的进、销、存原始票据和报表等相关资料。并根据现场情况,就地培训乙方经营者和员工。
第九条 加油站统一形象及安全改造相关事项
1、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乙方应协助甲方按照中国石油加油站形象识别系统及GB50156-2002规定完成特许经营加油站统一形象及安全改造工作。
2、甲方负责组织加油站的包装和改造工作;乙方为甲方的设计、施工和安装工作提供方便,并承担费用。
3、加油站的包装和改造工作完成后,乙方应积极维护加油站形象。如果根据经营情况需对加油站进行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组织设计和施工,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促销有关事宜
1、甲方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特许经营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要单独或与其他特许经营加油站进行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销售价格的设定
1、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零售价格体系。
2、乙方应执行甲方下达的零售价格。当价格背离市场情况时,乙方应积极建议甲方更新价格,甲方应快速响应,尽快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