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必须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名称、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混淆的任何商标、名称、标志),并在20日内拆除授权使用的外形包装、标识等,如乙方不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甲方将会同执法部门强行拆除。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须交付法院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二十三条 特别约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对加油站安全运行承担完全责任,并应严格按照GB50156-2002、公安消防防火有关要求及中国石油《加油站管理规范》制定安全预案并付诸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有二份,乙方执有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为扩大“**”xx的市场占有份额,满足广大消费者,本着双赢双胜的原则,明确双方在经营中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以下合同:
一、合同当事人:
特许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受许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二、合同期限:
1、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年。
2、 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三、特许范围:
xx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xx产品销售、“**”商标品牌标志形象使用;旺铺营销法技巧;“**”xx专柜的各类道具、包装物、各类报表。
四、加盟条件与要求;
1、加盟者必须是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合法公民;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3、有足够的加盟资金及前期经营资金;
4、有风险意识;
5、受许方的经营场所必须是大型超市、商场、卖场或专卖店。大型超市、商场、卖场要求日营业额在15万元以上,专柜面积10平方米以上;专卖店要求有5000人/天的人流量,并且能留住顾客;
6、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7、能维护特许方的名誉和形象;
8、有服从和接受特许经营体系管理的意愿和决心;
9、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10、提供5-8℃的低温储存仓库;
11、首次不特许区域代理,只允许受许方经营一个专柜,如有区域代理的意向,经甲方考察三个月后,根据受许方的实际能力决定是否授权区域代理。
加油站加盟合同书
4、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必须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名称、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混淆的任何商标、名称、标志),并在20日内拆除授权使用的外形包装、标识等,如乙方不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甲方将会同执法部门强行拆除。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须交付法院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二十三条 特别约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对加油站安全运行承担完全责任,并应严格按照GB50156-2002、公安消防防火有关要求及中国石油《加油站管理规范》制定安全预案并付诸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有二份,乙方执有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为扩大“**”xx的市场占有份额,满足广大消费者,本着双赢双胜的原则,明确双方在经营中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以下合同:
一、合同当事人:
特许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受许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二、合同期限:
1、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年。
2、 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三、特许范围:
xx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xx产品销售、“**”商标品牌标志形象使用;旺铺营销法技巧;“**”xx专柜的各类道具、包装物、各类报表。
四、加盟条件与要求;
1、加盟者必须是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合法公民;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3、有足够的加盟资金及前期经营资金;
4、有风险意识;
5、受许方的经营场所必须是大型超市、商场、卖场或专卖店。大型超市、商场、卖场要求日营业额在15万元以上,专柜面积10平方米以上;专卖店要求有5000人/天的人流量,并且能留住顾客;
6、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7、能维护特许方的名誉和形象;
8、有服从和接受特许经营体系管理的意愿和决心;
9、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10、提供5-8℃的低温储存仓库;
11、首次不特许区域代理,只允许受许方经营一个专柜,如有区域代理的意向,经甲方考察三个月后,根据受许方的实际能力决定是否授权区域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