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编号是专利局为每件专利申请案或专利编制的各种序号的总称。在各种专利编号中,专 利申请受理部门在受理专利申请时为每件专利申请案编制的序号称申请号;在公布专利申 请或专利文件时为每件专利申请或专利编制的序号称文件号。在文件号中,延迟审查制国家 为公开申请说明书编制的序号称公开号;不审查制国家在完成专利申请案的形式审查后为 公告申请说明书编制的序号称申请公告号;审查制国家在完成专利申请案的实质性审查后 为公告申请说明书编制的序号称审查公告号(包括日本的特许公告号,联邦德国展出号,中国 的审定公告号);在颁布专利时编制的序号称专利号。 申请号与文件号作为专利编号的两个主要系统,在使用中具有不同的作用。申请号是确定发 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标志,主要用于专利局内部专利申请和审批流程中的文档管理,它也是专 利申请人与专利局之间有关专利事务联系的唯一依据。文件号用于专利申请文件或专利文 件的公布,它是图书文献部门管理公开出版的专利申请文件或专利文件及公众索取专利说明 书的重要依据,它与专利说明书类型标识连用,可提供专利法律信息。 由于各国编制专利编号的方法不同,一些国家的申请号与文件号在形式上有明显区别,如英 国,申请号为年度系列编号,一件申请案的申请号为:年/年度内序号;公开号则为连续系列编 号。另一些国家则一号多用,即公开号、审查公告号、专利号均延用申请号,如联邦德国。不 管申请号与文件号在形式上是否有区别,在使用时,切不可混淆二者在不同场合的不同作用。
(2001年6月26日) 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为了配合修改后的专利法的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并征求专利代理机构、专利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拟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案(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为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案(送审稿)》,又多次召开了科技部、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以及专家、学者参加的征求意见会。国务院法制办综合各有关方面意见送国务院审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已于2001年6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通过,将于2001年7月1日与修改后的专利法同日施行。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在修订过程遵循了以下原则:一、与专利法的修改相一致;二、简化程序,与加快审查的目标一致,与方便申请人的目标一致;三、与国际趋势相协调,履行我国应尽的国际义务。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颁布是健全完善我国专利制度的又一里程碑。现将主要内容简介如下:
专利编号有哪几种?其作用各是什么?
专利编号是专利局为每件专利申请案或专利编制的各种序号的总称。在各种专利编号中,专 利申请受理部门在受理专利申请时为每件专利申请案编制的序号称申请号;在公布专利申 请或专利文件时为每件专利申请或专利编制的序号称文件号。在文件号中,延迟审查制国家 为公开申请说明书编制的序号称公开号;不审查制国家在完成专利申请案的形式审查后为 公告申请说明书编制的序号称申请公告号;审查制国家在完成专利申请案的实质性审查后 为公告申请说明书编制的序号称审查公告号(包括日本的特许公告号,联邦德国展出号,中国 的审定公告号);在颁布专利时编制的序号称专利号。 申请号与文件号作为专利编号的两个主要系统,在使用中具有不同的作用。申请号是确定发 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标志,主要用于专利局内部专利申请和审批流程中的文档管理,它也是专 利申请人与专利局之间有关专利事务联系的唯一依据。文件号用于专利申请文件或专利文 件的公布,它是图书文献部门管理公开出版的专利申请文件或专利文件及公众索取专利说明 书的重要依据,它与专利说明书类型标识连用,可提供专利法律信息。 由于各国编制专利编号的方法不同,一些国家的申请号与文件号在形式上有明显区别,如英 国,申请号为年度系列编号,一件申请案的申请号为:年/年度内序号;公开号则为连续系列编 号。另一些国家则一号多用,即公开号、审查公告号、专利号均延用申请号,如联邦德国。不 管申请号与文件号在形式上是否有区别,在使用时,切不可混淆二者在不同场合的不同作用。
(2001年6月26日) 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为了配合修改后的专利法的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并征求专利代理机构、专利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拟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案(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为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案(送审稿)》,又多次召开了科技部、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以及专家、学者参加的征求意见会。国务院法制办综合各有关方面意见送国务院审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已于2001年6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通过,将于2001年7月1日与修改后的专利法同日施行。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在修订过程遵循了以下原则:一、与专利法的修改相一致;二、简化程序,与加快审查的目标一致,与方便申请人的目标一致;三、与国际趋势相协调,履行我国应尽的国际义务。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颁布是健全完善我国专利制度的又一里程碑。现将主要内容简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