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非独占)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2011-09-25 来源:互联网 人气() 
甲方(许可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被许可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并生效,签约双方是_________(许可方),_________(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_________(地址),和_________(被许可方),_________(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_________(地址)。
第一条 定义
    1.“产品”(或“服务”)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适于本许可实际情况的专门术语进行描述)货物(或服务),这些货物(或服务)是与许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许可方将要使用的商标相联系的。
    2.“许可商标”指的是(标识正被许可的商标),如附录一所示。
第二条 背景说明
  关于其产品,许可方已经选用并正在使用本许可商标,该许可商标已经注册或已经申请注册如附录二所示。
  许可方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已获得并保持着独一无二的以许可商标出售其高质量货物的良好信誉。
  被许可方认识到本许可商标的价值及其有效性,希望从许可方得到非独占许可。
  许可方愿意将该许可商标的非独占许可授予被许可方。
第三条 授权;所有权
    1.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非独占许可证:在附录三中充分描述的产品制造和销售中,被许可方可以使用本许可商标。
    2.第1项授予的许可证是有限制的(具体规定被许可方限定的工厂或地点生产,以许可商标销售的产品)。
    3.按第三条第1项授予的许可限于地域范围(具体规定的被许可方以许可商标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关的公司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地域范围)。
    4.按第三条第1项授予的许可不赋予被许可方让他方为其制造产品的权利。(若赋予这种权利,即被许可方可以让附属或有关的公司为其制造产品,或分许可给第三方,则这样的权利应加以特别规定)。
    5.被许可方确认许可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保证尊重和维护这一所有权,在许可商标的使用中被许可方保证不损害许可方的名誉和利益,被许可方理解并同意:除本协议规定的许可商标的使用权外,本协议未授予被许可方任何别的权利、资格或利益。被许可方不怀疑许可方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或本协议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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