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集体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2011-09-25 来源:互联网 人气() 

 

  一、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代表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的签订一般都必须经过以下5个程序:一是平等协商;二是审议;三是签字;四是登记;五是公布。

  根据有关规定,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的文本及其各部分附件一式三份提请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法律效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二、如何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的签订应建立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集体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

  集体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和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或资料。

  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在集体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双方代表可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由于签订集体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集体合同难以履行时,集体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要求。一方提出变更或修订或解除集体合同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七天内双方进行协商 。

  集体合同的签订应建立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由企业工会(未建立工会的由职工民主推举的代表)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指派的代表,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经讨论通过,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并在签字后10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集体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和不涉及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或资料。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在集体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双方代表可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或由于签订集体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集体合同难以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三、签订集体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企业方: 1、依法成立的企业; 2、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职工方: 1、依法建立的企业工会组织; 2、未建立工会的,有经职工依法民主推举的代表。

  集体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第6条规定,集体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报酬,包括工资水平、工资分配方式和支付办法等;

  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包括每天工作时间和每周工作天数,年休假及其他休息休假等;

  3、社会保险和福利,包括养老、工伤、医疗、死亡等待遇,职工住房、生活供应、保健和文化体育设施等;4、劳动安全与卫生,包括劳动条件、安全设施、防护用品、职工健康检查等;5、合同期限; 6、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 7、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8、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 9、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10、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四、集体合同如何生效?

  集体合同的产生除要经过双方代表协商、职代会审议通过、首席代表签字程序以外,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对集体合同进行审查,是集体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集体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在10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及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后1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日生效。报送单位应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用人单位就异议事项经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的,应按照报送程序重新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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