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推进农业及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收致富,培育发展特色农业,建立完善的农民科技培训体系,特制订2011年宜城市农村科普服务工作队培训计划。
1.2011年,农村科普服务工作队在继续做好解决农民的技术难题、围绕主导产业开展科技培训的同时,要重点帮助各镇(办、区)解决带有共性的技术难题,扶持发展重点产业。要加大服务力度和深度,采取强强联合等形式扩展培训服务方式,各专业农村科普服务工作队和各小分队全年开展农业科技培训100场,培训人数1万人。
2.加强对35个农民科技地的协调指导服务,让广大农民充分感受到依靠科技致富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35个基地每年开展农业科技培训至少200场,培训人数2万人以上。
3.2011年,继续实施科技中心户培训工程。年培训人数将比XX年有所增加。
4.充分发挥宜城市农民科技协会作用,为农村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4.积极探索新的培训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科技培训覆盖面。进一步调动各镇(办、区)科技培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培养科技示范户并在乡镇的科技培训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
认真贯彻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的思想,采取得力措施重点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在市内外知名度较高的名师,带动和促进全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以适应学校“十一五”期间教育发展的需要。
具体目标是用3年左右的时间培养一定数量的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和市级优秀青年教师。
二、主要措施
1、组织管理。学校成立“名师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教育、教学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人员组成名单另定)。其日常工作由教科研室负责。
2、经费保障。设立名师培养与科研补助经费,专款专用。用于培训、考察调研,科研等活动,以保障名师培养计划的落实(经费使用办法和标准另定)。
3、鼓励教师制定个人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教师成长档案袋。
4、打造有利于教师成长的校本环境。办好“教师论坛三十分”、“青年教师沙龙”等系列活动。
5、建立名师培养对象的确认、培养、考核和管理制度。
(1)名师培养对象分为特级教师培养对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三个层次。
(2)名师培养对象的确认:凡符合名师培养对象的基本条件的教师,经本人申请,学校“名师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即作为本校名师培养对象。在第一次确认工作之后,今后对未列入培养对象的申请者每学年确认一次。
农村科普服务工作队培训计划
为提高我市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推进农业及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收致富,培育发展特色农业,建立完善的农民科技培训体系,特制订2011年宜城市农村科普服务工作队培训计划。
1.2011年,农村科普服务工作队在继续做好解决农民的技术难题、围绕主导产业开展科技培训的同时,要重点帮助各镇(办、区)解决带有共性的技术难题,扶持发展重点产业。要加大服务力度和深度,采取强强联合等形式扩展培训服务方式,各专业农村科普服务工作队和各小分队全年开展农业科技培训100场,培训人数1万人。
2.加强对35个农民科技地的协调指导服务,让广大农民充分感受到依靠科技致富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35个基地每年开展农业科技培训至少200场,培训人数2万人以上。
3.2011年,继续实施科技中心户培训工程。年培训人数将比XX年有所增加。
4.充分发挥宜城市农民科技协会作用,为农村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4.积极探索新的培训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科技培训覆盖面。进一步调动各镇(办、区)科技培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培养科技示范户并在乡镇的科技培训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
认真贯彻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的思想,采取得力措施重点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在市内外知名度较高的名师,带动和促进全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以适应学校“十一五”期间教育发展的需要。
具体目标是用3年左右的时间培养一定数量的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和市级优秀青年教师。
二、主要措施
1、组织管理。学校成立“名师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教育、教学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人员组成名单另定)。其日常工作由教科研室负责。
2、经费保障。设立名师培养与科研补助经费,专款专用。用于培训、考察调研,科研等活动,以保障名师培养计划的落实(经费使用办法和标准另定)。
3、鼓励教师制定个人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教师成长档案袋。
4、打造有利于教师成长的校本环境。办好“教师论坛三十分”、“青年教师沙龙”等系列活动。
5、建立名师培养对象的确认、培养、考核和管理制度。
(1)名师培养对象分为特级教师培养对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三个层次。
(2)名师培养对象的确认:凡符合名师培养对象的基本条件的教师,经本人申请,学校“名师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即作为本校名师培养对象。在第一次确认工作之后,今后对未列入培养对象的申请者每学年确认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