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启动全县的小学校长培训。
根据1999年12月30日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8号《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第一章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校长任职要求,有计划地对校长进行培训”的规定,为了提高我县中小学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结合省、市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的相关精神和要求,于XX年年10月开展培训。全县各乡(镇)、学校共有197位中小学校长,分四期培训,每期50人(第四期47人),培训时间五天。
五、小学教导主任培训。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更新教育理念,树立正确的教育发展观、课程观、评价观,切实提高教学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教育科研水平和课改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导主任的业务素质,明确教导主任的职责与具体的业务范围,了解新课程背景下做一个优秀教导主任的要求,提高教导主任在新课程背景下教学常规管理的水平,促进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决定于XX年年11月至12月对全县中小学教导主任进行培训。培训分四期,每期50人(第四期47人),培训时间五天
六、小学班主任培训
为深入贯彻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和普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班主任培训的通知要求,提高我县小学骨干班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于2011年7月至2011年1月开展培训。培训小学班主任100名培训,全程为半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七、开展县级骨干教师培训。根据《云南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实施方案》(云教师[2000]2号)、《云南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指导意见》(云教师[2000]15号)和《思茅地区中小学中青年教师培训实施方案》、《思茅地区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选拔使用的实施意见》(思行教[2001]47号)的有关精神和规定开展骨干教师培训,每期培训教师100人(语文骨干50人,数学骨干50人),培训时间为一年,连续三年开展培训,共培训县级骨干300人,为我县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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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秋学期职教研训工作计划
四、启动全县的小学校长培训。
根据1999年12月30日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8号《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第一章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校长任职要求,有计划地对校长进行培训”的规定,为了提高我县中小学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结合省、市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的相关精神和要求,于XX年年10月开展培训。全县各乡(镇)、学校共有197位中小学校长,分四期培训,每期50人(第四期47人),培训时间五天。
五、小学教导主任培训。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更新教育理念,树立正确的教育发展观、课程观、评价观,切实提高教学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教育科研水平和课改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导主任的业务素质,明确教导主任的职责与具体的业务范围,了解新课程背景下做一个优秀教导主任的要求,提高教导主任在新课程背景下教学常规管理的水平,促进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决定于XX年年11月至12月对全县中小学教导主任进行培训。培训分四期,每期50人(第四期47人),培训时间五天
六、小学班主任培训
为深入贯彻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和普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班主任培训的通知要求,提高我县小学骨干班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于2011年7月至2011年1月开展培训。培训小学班主任100名培训,全程为半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七、开展县级骨干教师培训。根据《云南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实施方案》(云教师[2000]2号)、《云南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指导意见》(云教师[2000]15号)和《思茅地区中小学中青年教师培训实施方案》、《思茅地区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选拔使用的实施意见》(思行教[2001]47号)的有关精神和规定开展骨干教师培训,每期培训教师100人(语文骨干50人,数学骨干50人),培训时间为一年,连续三年开展培训,共培训县级骨干300人,为我县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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