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工作计划书

2011-09-25 来源:互联网 人气() 

  (三)强化服务意识。一是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度、办事指南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挂牌服务制度;二是坚持上门服务,主动配合采购单位,完善采购需求,协调相关事宜;三是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技术,实行网上操作,提高采购效率;四是适时开展中心服务情况问卷调查,不断改进和完善中心工作,切实提高中心服务水平。
  六、加强学习培训和调查研究,提高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强化学习,不断提高中心人员业务操作执行水平。一是在中心内部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和考试等形式,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进行学习培训;二是结合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工作特点,鼓励中心工作人员参加注册类资格考试,更好地适应政府集中采购操作业务专业化的客观需要。
  (二)适时举办各部门、各单位集中采购操作人员的培训班。计划举办1-2期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集中采购操作人员培训班。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集中采购操作人员日常业务工作的指导。通过集中培训和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集中采购操作人员对《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政策的理解和认识,提升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集中采购操作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政策水平。
  (三)采取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对供应商进行有的放矢的培训活动。通过座谈、讲座等形式对有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尤其是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采购的中标供应商进行培训。使广大供应商了解《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熟悉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操作流程和有关要求,提高依法参与政府集中采购活动的意识。
  (四)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一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做法,到政府采购事业发达国家进行培训和考察,到国内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先进地区进行学习调研,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政府集中采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二是围绕中心重点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中心人员分析问题、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年内每个处结合业务工作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不得少于三篇,并做为中心对各处业务考核的重要指标,对被国家和省有关报刊采纳以及对推进和完善中心工作有较大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中心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七、加强宣传工作力度,为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一)加强与省内外各新闻媒体工作上的联系和沟通。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及时发布中心工作的动态信息、理论研究成果,宣传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政策、法规及工作情况,加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开展营造更加健康和谐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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