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1、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学校负责此项工作的教师与少先队大队部、法制副校长相互配合,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五个一”法制教育活动:
(1)程昌春准备相关内容的vcd碟片,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组织,从12周周一开始,于每天下午第三节课,每个年级轮流到实验室观看;
(2)13周,由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负责,各班主任安排人选并指导,举办一次法制知识演讲会;
(3)14周,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石根炎来校上一堂法制知识教育课;
(4)15周,由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负责,各班主任指导,举办一次法制知识征文比赛;
(5)16周,利用宣传窗、红领巾广播站、标语、墙报、黑板报、横幅、学校网站等媒体,由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负责组织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2、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每年度做到落实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法制宣传教育资料、法制教育时间和师资,邀请法制副校长每学期至少来校上一次法制课或作一次法制教育讲座。
3、充分抓住下薛宅、薛下庄、东岭、曹源、中村、张山、茶山、后阳等村“春泥计划”活动的契机,结合学校、家庭、神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采用各种形式,把理论与实践,课堂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4、学校与法制副校长以及杭坪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相互协助,开展校园周围以及周边治安治理工作,结合学生特点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利用各社区黑板报,开展法制宣传,努力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单位。
2010年小学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1、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学校负责此项工作的教师与少先队大队部、法制副校长相互配合,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五个一”法制教育活动:
(1)程昌春准备相关内容的vcd碟片,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组织,从12周周一开始,于每天下午第三节课,每个年级轮流到实验室观看;
(2)13周,由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负责,各班主任安排人选并指导,举办一次法制知识演讲会;
(3)14周,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石根炎来校上一堂法制知识教育课;
(4)15周,由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负责,各班主任指导,举办一次法制知识征文比赛;
(5)16周,利用宣传窗、红领巾广播站、标语、墙报、黑板报、横幅、学校网站等媒体,由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负责组织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2、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每年度做到落实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法制宣传教育资料、法制教育时间和师资,邀请法制副校长每学期至少来校上一次法制课或作一次法制教育讲座。
3、充分抓住下薛宅、薛下庄、东岭、曹源、中村、张山、茶山、后阳等村“春泥计划”活动的契机,结合学校、家庭、神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采用各种形式,把理论与实践,课堂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4、学校与法制副校长以及杭坪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相互协助,开展校园周围以及周边治安治理工作,结合学生特点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利用各社区黑板报,开展法制宣传,努力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