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点

2011-09-25 来源:互联网 人气()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更加注重与有关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统筹和衔接,完成年度选招计划,加强服务期间的管理服务,完善服务期满有关政策和措施,促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充分发挥“三支一扶”计划在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中的示范作用,为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输送高素质人才。

  一、做好201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招工作

  1、做好全省2011年度“三支一扶”岗位征集工作。3月份布置岗位征集工作。在各省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地基层单位申报,并按程序审核汇总,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省“三支一扶”办根据国家下达的指标和我省的年度选招计划和基层申报情况,研究提出《2011年湖北省“三支一扶”人员选招岗位信息》,经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社会发布。(各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相应岗位信息的初步审核,省“三支一扶”办审核并汇总。)

  2、发布《2011年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招公告》和《2011年湖北省“三支一扶”选招岗位信息》。2011年5月上旬,召开“2011年湖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新闻发布会”,发布《选招公告》和《岗位需求信息》。各省级主管部门分别介绍相关情况,加大“三支一扶”计划的宣传力度,营造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的氛围。《选招公告》和《岗位需求信息》同时在湖北人事信息网(www.hbrs.gov.cn)、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以及省级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发布新闻,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介绍相关情况。)

  3、开展好宣传、动员工作。2011年5月至6月,组织开展“三支一扶”计划的宣传、动员工作。各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省内各高校,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的目的意义、有关政策、“三支一扶”毕业生的先进典型;组织“三支一扶”工作巡回报告团,深入高校巡回演讲,动员广大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三支一扶”计划。各级“三支一扶”办可协调成员单位参加,有针对性的到有关高校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省级各主管部门,各级“三支一扶”办负责。)

  4、组织做好报名、资格初审工作。2011年5月中旬至6月上旬,报名采取学校集体组织报名和到各省级主管部门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省内高校的应届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往届生均由所在(原毕业)学校集体组织,到相关省级主管部门报名;省外高校的毕业生到省级相关主管部门报名。各省级主管部门和省人事考试院应公布报名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各自承担相应的报名组织、报名资格初审、报名信息汇总的任务。报名工作结束后,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做好各报名点的衔接工作,确认报名资格,并由省人事考试院核发准考证。(省级各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省人事考试院负责核发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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