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点

2011-09-25 来源:互联网 人气() 

  4、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各省级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整合资源优势,在资金、项目上给接收“三支一扶”生的单位予以倾斜,调动基层吸收“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积极性。强化基层服务单位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教育培养。在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安全的、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同时,加强培训,采取领导定点联系、导师制、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政治上关心、业务上指导,培养其对基层的感情,树立其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信心和决心。(各基层服务单位、各级“三支一扶”办和各主管部门负责。)

  5、加强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交流平台的建设。建立湖北省“三支一扶”网站和网上论坛、网络团支部,宣传有关政策,解答问题;宣传先进典型、交流工作经验;各地采取多种形式,促进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交流活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体现人文关怀,增强其荣誉感和归属感。(各级“三支一扶”办、各级主管部门和基层服务单位负责。)

  6、建立我省“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国家《关于启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继续更新有关信息。在4月-5月间组织召开全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任务布置会议和培训活动,将国家“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维护、更新工作布置到各县(市、区),结合“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系统的特点开展培训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我省“三支一扶”网站,建立完善我省“三支一扶”信息数据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实时更新,为中央专项补助经费的发放提供有效依据。(省“三支一扶”办及各级“三支一扶”办分工负责)

  四、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政策落实工作

  1、出台《关于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通知》。支持和鼓励各个相关行业挖掘基层单位岗位资源,积极吸纳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进一步落实和细化“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优惠政策。加强就业服务,促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多渠道就业。(省“三支一扶”办、省级各主管部门负责。)

  2、核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2011年6月至8月,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做好服务期满的考核工作,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在国家信息数据库中登载服务期满人员信息,核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享受有关政策待遇的依据。(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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