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原木税收管征。严格贯彻执行《xx原木税收管理办法》。加强林业生产单位原木自产自销的管征,建立产销台帐,切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避免税款流失。
(九)加强纳税评估工作。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数学模型,加强重点纳税户及特色税源纳税评估,从中发现问题,探索管理新方法,促进税收收入的增长。建立一支专业化、松散形的纳税评估队伍.
(十)加强增值税税种管理。一是认真落实总局新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二是认真执行总局货运发票抵扣制度,加强货运发票等“四小票”数据的采集、清分、上传工作。强化稽核比对,做好异常票协查工作。三是开展XX年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
(十一)加强所得税管征。一是加强对所得税收入的分析预测。通过所得税收入的分析预测,掌握好税收动态和导致增减的因素,发现所得税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二是做好XX年度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并按新的纳税申报表做好年度纳税申报。三是严肃分类管理。分类的标准以信用等级为基础,重新制订最低应税所得率。四是加强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征。对每个企业完工楼盘进行全面清查,及时进行汇结算。五是加强备案管理,完善台账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分类别、分行业、分项目的台账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六是加强和完善企业所得税电子申报工作,年报网上申报推广到所有企业。七是积极探索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八是做好“两法”合并前的各项准备和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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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XX]37号)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XX年]24号)精神,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按照建设部建办规函[XX年]740号的要求,制定并公布西安市2011年住宅建设计划。
2011年西安市各类住房建设目标约为确保开工900万平方米,为保障实现目标,满足市场需求,西安市2011年共安排各类住房建设项目151个,计划开工面积约1281万平方米,其中户型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占总面积的70%。具体开工面积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许可为准。
按住宅供应类别层次划分,2011年拟安排普通商品住房项目104个,计划开工面积约845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65.96%;拟安排经济适用住房项目47个,计划开工面积约202万平方米(含单位职工住房建设项目34个,约114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15.77%;拟安排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约5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0.39%;拟安排城中村改造项目25个,计划开工面积约180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14.05%;拟安排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2个,计划开工面积约49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3.83%。
县统计局2010年度工作总结2011年工作要点思路规划
(八)加强原木税收管征。严格贯彻执行《xx原木税收管理办法》。加强林业生产单位原木自产自销的管征,建立产销台帐,切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避免税款流失。
(九)加强纳税评估工作。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数学模型,加强重点纳税户及特色税源纳税评估,从中发现问题,探索管理新方法,促进税收收入的增长。建立一支专业化、松散形的纳税评估队伍.
(十)加强增值税税种管理。一是认真落实总局新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二是认真执行总局货运发票抵扣制度,加强货运发票等“四小票”数据的采集、清分、上传工作。强化稽核比对,做好异常票协查工作。三是开展XX年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
(十一)加强所得税管征。一是加强对所得税收入的分析预测。通过所得税收入的分析预测,掌握好税收动态和导致增减的因素,发现所得税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二是做好XX年度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并按新的纳税申报表做好年度纳税申报。三是严肃分类管理。分类的标准以信用等级为基础,重新制订最低应税所得率。四是加强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征。对每个企业完工楼盘进行全面清查,及时进行汇结算。五是加强备案管理,完善台账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分类别、分行业、分项目的台账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六是加强和完善企业所得税电子申报工作,年报网上申报推广到所有企业。七是积极探索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八是做好“两法”合并前的各项准备和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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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XX]37号)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XX年]24号)精神,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按照建设部建办规函[XX年]740号的要求,制定并公布西安市2011年住宅建设计划。
2011年西安市各类住房建设目标约为确保开工900万平方米,为保障实现目标,满足市场需求,西安市2011年共安排各类住房建设项目151个,计划开工面积约1281万平方米,其中户型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占总面积的70%。具体开工面积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许可为准。
按住宅供应类别层次划分,2011年拟安排普通商品住房项目104个,计划开工面积约845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65.96%;拟安排经济适用住房项目47个,计划开工面积约202万平方米(含单位职工住房建设项目34个,约114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15.77%;拟安排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约5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0.39%;拟安排城中村改造项目25个,计划开工面积约180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14.05%;拟安排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2个,计划开工面积约49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