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强增值税税种管理。一是认真落实总局新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二是认真执行总局货运发票抵扣制度,加强货运发票等“四小票”数据的采集、清分、上传工作。强化稽核比对,做好异常票协查工作。三是开展XX年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
(十一)加强所得税管征。一是加强对所得税收入的分析预测。通过所得税收入的分析预测,掌握好税收动态和导致增减的因素,发现所得税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二是做好XX年度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并按新的纳税申报表做好年度纳税申报。三是严肃分类管理。分类的标准以信用等级为基础,重新制订最低应税所得率。四是加强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征。对每个企业完工楼盘进行全面清查,及时进行汇结算。五是加强备案管理,完善台账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分类别、分行业、分项目的台账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六是加强和完善企业所得税电子申报工作,年报网上申报推广到所有企业。七是积极探索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八是做好“两法”合并前的各项准备和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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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XX]37号)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XX年]24号)精神,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按照建设部建办规函[XX年]740号的要求,制定并公布西安市2011年住宅建设计划。
2011年西安市各类住房建设目标约为确保开工900万平方米,为保障实现目标,满足市场需求,西安市2011年共安排各类住房建设项目151个,计划开工面积约1281万平方米,其中户型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占总面积的70%。具体开工面积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许可为准。
按住宅供应类别层次划分,2011年拟安排普通商品住房项目104个,计划开工面积约845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65.96%;拟安排经济适用住房项目47个,计划开工面积约202万平方米(含单位职工住房建设项目34个,约114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15.77%;拟安排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约5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0.39%;拟安排城中村改造项目25个,计划开工面积约180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14.05%;拟安排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2个,计划开工面积约49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3.83%。
按住宅建设的区域布局划分(不包括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单位职工住宅建设项目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南住宅建设计划约324万平方米(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约113万平方米,曲江新区约118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34.76%;城北住宅建设计划约264万平方米(其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约108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28.33%;城东住宅建设计划约162万平方米(其中浐灞生态区约110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17.38%;城西住宅建设计划约42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4.51% ;阎良区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住宅建设计划约3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0.32%;西安航天科技产业基地住宅建设计划约20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2.15%;长安区住宅建设计划约71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7.62%;阎良区住宅建设计划约9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0.97%;临潼区住宅建设计划约37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3.97%。
2011年教体局工作计划
(十)加强增值税税种管理。一是认真落实总局新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二是认真执行总局货运发票抵扣制度,加强货运发票等“四小票”数据的采集、清分、上传工作。强化稽核比对,做好异常票协查工作。三是开展XX年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
(十一)加强所得税管征。一是加强对所得税收入的分析预测。通过所得税收入的分析预测,掌握好税收动态和导致增减的因素,发现所得税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二是做好XX年度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并按新的纳税申报表做好年度纳税申报。三是严肃分类管理。分类的标准以信用等级为基础,重新制订最低应税所得率。四是加强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征。对每个企业完工楼盘进行全面清查,及时进行汇结算。五是加强备案管理,完善台账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分类别、分行业、分项目的台账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六是加强和完善企业所得税电子申报工作,年报网上申报推广到所有企业。七是积极探索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八是做好“两法”合并前的各项准备和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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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XX]37号)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XX年]24号)精神,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按照建设部建办规函[XX年]740号的要求,制定并公布西安市2011年住宅建设计划。
2011年西安市各类住房建设目标约为确保开工900万平方米,为保障实现目标,满足市场需求,西安市2011年共安排各类住房建设项目151个,计划开工面积约1281万平方米,其中户型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占总面积的70%。具体开工面积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许可为准。
按住宅供应类别层次划分,2011年拟安排普通商品住房项目104个,计划开工面积约845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65.96%;拟安排经济适用住房项目47个,计划开工面积约202万平方米(含单位职工住房建设项目34个,约114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15.77%;拟安排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约5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0.39%;拟安排城中村改造项目25个,计划开工面积约180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14.05%;拟安排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2个,计划开工面积约49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3.83%。
按住宅建设的区域布局划分(不包括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单位职工住宅建设项目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南住宅建设计划约324万平方米(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约113万平方米,曲江新区约118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34.76%;城北住宅建设计划约264万平方米(其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约108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28.33%;城东住宅建设计划约162万平方米(其中浐灞生态区约110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17.38%;城西住宅建设计划约42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4.51% ;阎良区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住宅建设计划约3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0.32%;西安航天科技产业基地住宅建设计划约20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2.15%;长安区住宅建设计划约71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7.62%;阎良区住宅建设计划约9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0.97%;临潼区住宅建设计划约37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