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妇幼保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妇幼卫生的公共职能,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县保幼健站妇幼工作计划,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⑴早孕建卡率达90%
⑵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80%
⑶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⑷住院分娩率达100%
⑸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80%
⑹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⑺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⑻产前筛查率达80%
⑼妇科病检查率达65%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镇卫生院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11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三)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三、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2011年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2011年的妇幼保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妇幼卫生的公共职能,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县保幼健站妇幼工作计划,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⑴早孕建卡率达90%
⑵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80%
⑶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⑷住院分娩率达100%
⑸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80%
⑹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⑺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⑻产前筛查率达80%
⑼妇科病检查率达65%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镇卫生院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11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三)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三、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