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严格效能问责为手段,深入推进效能建设。进一步规范“百姓热线”、“开门听诉、公开办理”、效能监督员联系重点项目(企业)等效能建设载体的运行机制,加大对“两个千亿工程”、全市十件大事、市区十件实事、“六城联创”等重点工作的效能督查力度,研究解决干部畏难、畏苦、畏事、畏变、畏失等问题。推进效能投诉网上办理系统建设,强化效能考核,完善效能问责制度。
3、以保障廉洁高效为原则,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深化“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全面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审批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开展“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降低公务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专项活动。优化提升招投标统一平台、森林资源交易平台、科技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健全资源交易平台网络体系。强化会计核算中心的服务和监管功能,保障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廉政文化。
4、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论和法纪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举办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组织“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开展“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活动和典型案例讨论。完善“大宣教”格局,健全党风廉政教育机制,党风廉政培训和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5、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依托《丽水日报》“党风廉政”专栏、丽水电视台“先锋视点”节目、绿谷廉政网站、农村远程教育平台等媒介资源,深入开展党风廉政知识宣传,营造廉荣腐耻的社会氛围。推进廉政文化示范单位、法纪教育基地建设,筹建“处州廉政文化研究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廉政婺剧《却金馆》巡回演出,创建一批廉政文化精品工程。
(三)强化组织协调,严格责任追究。
6、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能。主动协助党委研究、部署、协调、督促检查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市委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反腐败协调小组、党风廉政宣教联席会议的运作机制,逐步实现组织协调的规范化、程序化。督促各级各部门制定落实《丽水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1—2012年实施细则和责任分工》的年度工作要点和措施,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7、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书两报告”制度,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年中督查、年底考核,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力度。深入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省委《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领导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制度,加大对涉及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
交警大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以严格效能问责为手段,深入推进效能建设。进一步规范“百姓热线”、“开门听诉、公开办理”、效能监督员联系重点项目(企业)等效能建设载体的运行机制,加大对“两个千亿工程”、全市十件大事、市区十件实事、“六城联创”等重点工作的效能督查力度,研究解决干部畏难、畏苦、畏事、畏变、畏失等问题。推进效能投诉网上办理系统建设,强化效能考核,完善效能问责制度。
3、以保障廉洁高效为原则,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深化“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全面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审批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开展“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降低公务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专项活动。优化提升招投标统一平台、森林资源交易平台、科技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健全资源交易平台网络体系。强化会计核算中心的服务和监管功能,保障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廉政文化。
4、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论和法纪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举办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组织“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开展“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活动和典型案例讨论。完善“大宣教”格局,健全党风廉政教育机制,党风廉政培训和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5、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依托《丽水日报》“党风廉政”专栏、丽水电视台“先锋视点”节目、绿谷廉政网站、农村远程教育平台等媒介资源,深入开展党风廉政知识宣传,营造廉荣腐耻的社会氛围。推进廉政文化示范单位、法纪教育基地建设,筹建“处州廉政文化研究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廉政婺剧《却金馆》巡回演出,创建一批廉政文化精品工程。
(三)强化组织协调,严格责任追究。
6、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能。主动协助党委研究、部署、协调、督促检查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市委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反腐败协调小组、党风廉政宣教联席会议的运作机制,逐步实现组织协调的规范化、程序化。督促各级各部门制定落实《丽水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1—2012年实施细则和责任分工》的年度工作要点和措施,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7、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书两报告”制度,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年中督查、年底考核,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力度。深入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省委《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领导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制度,加大对涉及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