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策略”主要有两种:“不使用商标”策略和“采用零售商品品牌”策略。
一、“不使用商标”策略
70年代以来,西方有一些日常消费品又回到了不使用商标的状态。商品之所以能不使用商标,一方面是因为有些企业的产品由于难以形成“产品差别”,或质量难以统一衡量,或消费者对质量要求不需进行特别的辩论,如电力、矿石、铁、坯等,从而使得使用商标的必要性大大降低;另一类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的消耗类商品,不需要很高的品质,比同类商品售价低20—40%,具有低价格竞争优势。
美国的两家大零售商“W—MART”和“K—MART”近年来相继推出了无品牌商品大宗销售法,他们要求消费者成打、成箱或按一定的散装量购物,商品仅限于无品牌,甚至是无正式装璜包装的统货,价格相当低廉,因而十分畅销。此法迅速在美国、加拿大等国的超级市场上流行起来。据统计,美国35万家零售商店中,有10万家经销这样无商标的大众商品。我国消费者的主体仍是是城市广大的工薪阶层和农民,物美价廉的商品是他们首要选择。目前,我国仓储式购物中心大受消费者青睐就证明了这一点。
二、“采用零售商品牌”策略
零售商品牌是商业竞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零售商为了突出自身的形象,维持竞争地位,充分利用自身的无形资产和优势而采取的一种竞争战略。具体做法是零售商通过了解消费者信息、自行设计、开发产品,并选择生产企业进行生产,然后利用自我品牌把产品推向市场。在国外,采用零售商品牌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如英国最大的零售集团—马狮集团,共有800余家供应商为其生产圣米高商品,该集团在其所属近千家连锁店内出售———圣米高牌商品。大规模生产与大规模零售的有机结合,使马狮集团成为全欧洲最具创业精神及创新的企业,它使制造商与零售商之间建立了融于一体的关系。
我国目前一方面不断发展壮大大中型零售企业、连锁超市,另一方面存在大量生产能力闲置的中小型企业,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将迫使制造商不得不逐渐采用零售商品牌策略策略,而零售商经营自有品牌必须有为其生产产品的大量生产企业,这就为零售商与中小企业合作,形成生产与流通的新型结合体创造了有利条件。
中小企业与大型零售商联系,“采用零售商品牌”优势。
一是价格优势。由于大型零售商拥有较高市场声誉,其品牌具有名牌效应,因而厂家在产品商标设计、注册、宣传、使用和保护等方面无需做更多工作,也无需大额投资,因而能以尽量低的价格供货。对于零售商来说,其进货渠道直接,省去了一些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和相关费用,能降低进货价格。另外,零售商品的品牌与零售商品牌相对应,使假冒伪劣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从而大大降低商标保护的有关费用。
如何写营销计划书
“品牌策略”主要有两种:“不使用商标”策略和“采用零售商品品牌”策略。
一、“不使用商标”策略
70年代以来,西方有一些日常消费品又回到了不使用商标的状态。商品之所以能不使用商标,一方面是因为有些企业的产品由于难以形成“产品差别”,或质量难以统一衡量,或消费者对质量要求不需进行特别的辩论,如电力、矿石、铁、坯等,从而使得使用商标的必要性大大降低;另一类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的消耗类商品,不需要很高的品质,比同类商品售价低20—40%,具有低价格竞争优势。
美国的两家大零售商“W—MART”和“K—MART”近年来相继推出了无品牌商品大宗销售法,他们要求消费者成打、成箱或按一定的散装量购物,商品仅限于无品牌,甚至是无正式装璜包装的统货,价格相当低廉,因而十分畅销。此法迅速在美国、加拿大等国的超级市场上流行起来。据统计,美国35万家零售商店中,有10万家经销这样无商标的大众商品。我国消费者的主体仍是是城市广大的工薪阶层和农民,物美价廉的商品是他们首要选择。目前,我国仓储式购物中心大受消费者青睐就证明了这一点。
二、“采用零售商品牌”策略
零售商品牌是商业竞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零售商为了突出自身的形象,维持竞争地位,充分利用自身的无形资产和优势而采取的一种竞争战略。具体做法是零售商通过了解消费者信息、自行设计、开发产品,并选择生产企业进行生产,然后利用自我品牌把产品推向市场。在国外,采用零售商品牌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如英国最大的零售集团—马狮集团,共有800余家供应商为其生产圣米高商品,该集团在其所属近千家连锁店内出售———圣米高牌商品。大规模生产与大规模零售的有机结合,使马狮集团成为全欧洲最具创业精神及创新的企业,它使制造商与零售商之间建立了融于一体的关系。
我国目前一方面不断发展壮大大中型零售企业、连锁超市,另一方面存在大量生产能力闲置的中小型企业,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将迫使制造商不得不逐渐采用零售商品牌策略策略,而零售商经营自有品牌必须有为其生产产品的大量生产企业,这就为零售商与中小企业合作,形成生产与流通的新型结合体创造了有利条件。
中小企业与大型零售商联系,“采用零售商品牌”优势。
一是价格优势。由于大型零售商拥有较高市场声誉,其品牌具有名牌效应,因而厂家在产品商标设计、注册、宣传、使用和保护等方面无需做更多工作,也无需大额投资,因而能以尽量低的价格供货。对于零售商来说,其进货渠道直接,省去了一些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和相关费用,能降低进货价格。另外,零售商品的品牌与零售商品牌相对应,使假冒伪劣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从而大大降低商标保护的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