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集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严厉打击侵害师生违法犯罪活动
八至九月份,各地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中央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以解决学校及周边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为迎接建国60周年创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的重点:一是校园周边的网吧、游戏室等文化娱乐场所。对证照不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不够取缔条件的限期整改。特别是对学校周边“白天关门,晚上营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黑网吧”要不讲情面,坚决取缔。要加强校园网络管理。重视加强互联网上所谓学校和学生名义的网站、贴吧的监管工作。禁止将学校的房产和设备出租、承包用于开办营利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二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把打击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贯穿全年,特别要加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治安乱点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造谣煽动师生非法聚集、上访的违法行为。要掌握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规律,做好打击对学生进行招生诈骗、就业欺诈、非法传销活动等工作。三是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彻底清除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的露天市场和占道经营摊点,保持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畅通无阻,环境整洁。四是坚决拆除校园及周边的乱搭乱盖违章建筑,整顿规范学校及周边的出租房屋,加强校外学生公寓和校外租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五是下大力解决一些高校的“校中村”、“校中店”等遗留问题,加强校园管理,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利,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六是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排查隐患,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七是持续巩固专项整治和打击犯罪活动成果。坚持边整治边巩固,确保不反弹不蔓延,切实提高整治工作成效。
三、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着力解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
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持续、全面、深入地开展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苗头上发现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一要组织开展影响安全稳定问题隐患排查工作。紧紧围绕新形势下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排查,特别要加强敏感节点、敏感时段前的排查,摸清各种不稳定因素。要把综治机构统一排查,学校内部排查和校园周边排查结合起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逐校建立排查调处工作体系,落实责任,逐一解决问题。要把排查化解工作的重点放在密切关注受国际金融危机、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大学生就业引发的矛盾和问题上,放在整治民办高校、城乡结合部学校、寄宿制中小学等周边治安隐患问题上,放在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宗教组织和一些非法组织对我高校进行渗透破坏的突出问题上。二要努力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规定,加强对各种利益矛盾的化解工作,坚持前端管理和源头预防,防止矛盾激化。要为妥善解决涉及义务教育教师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等突出问题创造条件,提供支持。要注意协调解决涉及校地之间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校企改制等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防止校外人员因利益诉求聚集干扰学校正常秩序。三要加强形势研判机制和信息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要定期开展形势研判,及时掌握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动态,采取措施加强信息工作,实行情况通报制度,对师生反映和群众举报的治安乱点和安全隐患及时通报,督促整改。要推进师生治安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各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做到“情况明、反映快、出实招、求实效”,把握工作主动权。
2011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书
二、集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严厉打击侵害师生违法犯罪活动
八至九月份,各地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中央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以解决学校及周边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为迎接建国60周年创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的重点:一是校园周边的网吧、游戏室等文化娱乐场所。对证照不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不够取缔条件的限期整改。特别是对学校周边“白天关门,晚上营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黑网吧”要不讲情面,坚决取缔。要加强校园网络管理。重视加强互联网上所谓学校和学生名义的网站、贴吧的监管工作。禁止将学校的房产和设备出租、承包用于开办营利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二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把打击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贯穿全年,特别要加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治安乱点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造谣煽动师生非法聚集、上访的违法行为。要掌握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规律,做好打击对学生进行招生诈骗、就业欺诈、非法传销活动等工作。三是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彻底清除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的露天市场和占道经营摊点,保持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畅通无阻,环境整洁。四是坚决拆除校园及周边的乱搭乱盖违章建筑,整顿规范学校及周边的出租房屋,加强校外学生公寓和校外租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五是下大力解决一些高校的“校中村”、“校中店”等遗留问题,加强校园管理,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利,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六是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排查隐患,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七是持续巩固专项整治和打击犯罪活动成果。坚持边整治边巩固,确保不反弹不蔓延,切实提高整治工作成效。
三、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着力解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
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持续、全面、深入地开展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苗头上发现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一要组织开展影响安全稳定问题隐患排查工作。紧紧围绕新形势下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排查,特别要加强敏感节点、敏感时段前的排查,摸清各种不稳定因素。要把综治机构统一排查,学校内部排查和校园周边排查结合起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逐校建立排查调处工作体系,落实责任,逐一解决问题。要把排查化解工作的重点放在密切关注受国际金融危机、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大学生就业引发的矛盾和问题上,放在整治民办高校、城乡结合部学校、寄宿制中小学等周边治安隐患问题上,放在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宗教组织和一些非法组织对我高校进行渗透破坏的突出问题上。二要努力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规定,加强对各种利益矛盾的化解工作,坚持前端管理和源头预防,防止矛盾激化。要为妥善解决涉及义务教育教师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等突出问题创造条件,提供支持。要注意协调解决涉及校地之间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校企改制等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防止校外人员因利益诉求聚集干扰学校正常秩序。三要加强形势研判机制和信息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要定期开展形势研判,及时掌握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动态,采取措施加强信息工作,实行情况通报制度,对师生反映和群众举报的治安乱点和安全隐患及时通报,督促整改。要推进师生治安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各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做到“情况明、反映快、出实招、求实效”,把握工作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