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生会章程

2011-09-26 来源:互联网 人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实验初中学生会是**实验初中学生的自治组织,接受校政教处和团委的指导帮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本会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生会。

  第二条 本会的任务

  一、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导同学成为适应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 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沟通学校各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班级工作。

  三、 根据同学需要,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活动,为提高会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四、 配合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五、 促进同学之间、学生与教工之间的团结,开辟有益于同学健康成长的第二课堂,组织各种形式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会员的权利

  一、 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享有提案权。

  三、 通过正常途径和方式对学生会的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建议权。

  第四条 会员的义务

  一、 遵守国家的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 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学生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的正当权益。

  三、 维护学生会声誉,执行学生会决议,努力完成学生会委托的工作。

  四、 倾听同学心声,反映同学意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五条 学生会干部资格

  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及党的各项工作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各项科学文化知识;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 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纪律性,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自觉接受本校同学的监督。

  三、 具有较高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工作,做好领导工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四、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以身作则,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礼貌待人,诚实大方,谦虚好学,关心部员,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 较强的工作组织能力,能与其他学生干部团结协作,共同搞好工作,并能广泛团结同学,为广大同学信任拥护。

  六、学校已取得正式学籍的非毕业班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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