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双文明建设考核细则
双文明建设
考 核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供石粉一队、供石粉二队、制剂厂、泥浆站、研究所、修保厂、特车队、生活公司和机关各科室的考核。
第三条 考核实行月累计考核,季度平衡兑现,年终总考核兑现的办法。
第二章 考核原则和内容
第四条 考核原则
1、突出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
2、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与主要生产经营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效益工资为各基层单位工资总额的20%)
第五条 考核内容
1、生产经营成果(占效益工资的60%);
2、生产组织与管理(占效益工资的10%);
3、安全生产(占效益工资的10%)。
4、质量综合考核(占效益工资的10%)。
5、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占效益工资的10%)
第三章 考核标准
一、工资的考核发放
第六条 公司在完成钻井工程技术公司季度承包考核指标的前提下,将核定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按月(季)分解后同五项考核内容挂钩考核兑现。
第七条 生产组织与管理实行百分制的考核办法。
当月得分85分以上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当月得分不满85分者,扣发10%月度效益工资。
第八条 安全生产实行月度挂牌和事故罚款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月度挂红牌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月度挂黄牌者,扣发5%月度效益工资;月度挂黑牌者,扣发10%月度效益工资。
第九条 质量综合考核实行百分制的考核办法。
当月得分85分以上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75-84分者扣发单位5%月度效益工资;不满75分者扣发单位10%月度效益工资。
第十条 生产经营成果以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指标为基数,按月(季)分解考核。
公司双文明建设考核细则
公司双文明建设考核细则
双文明建设
考 核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供石粉一队、供石粉二队、制剂厂、泥浆站、研究所、修保厂、特车队、生活公司和机关各科室的考核。
第三条 考核实行月累计考核,季度平衡兑现,年终总考核兑现的办法。
第二章 考核原则和内容
第四条 考核原则
1、突出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
2、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与主要生产经营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效益工资为各基层单位工资总额的20%)
第五条 考核内容
1、生产经营成果(占效益工资的60%);
2、生产组织与管理(占效益工资的10%);
3、安全生产(占效益工资的10%)。
4、质量综合考核(占效益工资的10%)。
5、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占效益工资的10%)
第三章 考核标准
一、工资的考核发放
第六条 公司在完成钻井工程技术公司季度承包考核指标的前提下,将核定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按月(季)分解后同五项考核内容挂钩考核兑现。
第七条 生产组织与管理实行百分制的考核办法。
当月得分85分以上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当月得分不满85分者,扣发10%月度效益工资。
第八条 安全生产实行月度挂牌和事故罚款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月度挂红牌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月度挂黄牌者,扣发5%月度效益工资;月度挂黑牌者,扣发10%月度效益工资。
第九条 质量综合考核实行百分制的考核办法。
当月得分85分以上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75-84分者扣发单位5%月度效益工资;不满75分者扣发单位10%月度效益工资。
第十条 生产经营成果以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指标为基数,按月(季)分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