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应该按时上班,上班时间衣着整洁。
二、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
三、作业时间谢绝探访,不做与工作无关或影响他人工作之事。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四、未经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五、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上。
六、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七、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八、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时,及时向车间主任报告,经车间主任确认后,方可再行按要求进行。
九、作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彻离作业现场。
十、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做到文明生产。
十一、车间所用器具、物料等,用完及时归位,按指定地点放好;
十二、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
十三、坚持每天对运转设备、工作现场和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十四、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十五、必须如实做好车间生产记录;业和违章指挥,应当予以拒绝。
十六、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十七、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十八、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十九、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
二十、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一、物业管理的范围
凡在本院居住的住户(含租借住户)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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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立机构
为促进物业管理规范运行,设立xxx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名(兼),工作人员3名,义务监督员5名。办公室主任由局指派;工作人员设保洁员1,保卫人员1名,水电维修工1名,其人员由本人申请,经考察试用合格后聘用;义务监督员每栋楼1名,由本栋楼居民推选产生。
服装厂车间管理制度
一、员工应该按时上班,上班时间衣着整洁。
二、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
三、作业时间谢绝探访,不做与工作无关或影响他人工作之事。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四、未经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五、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上。
六、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七、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八、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时,及时向车间主任报告,经车间主任确认后,方可再行按要求进行。
九、作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彻离作业现场。
十、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做到文明生产。
十一、车间所用器具、物料等,用完及时归位,按指定地点放好;
十二、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
十三、坚持每天对运转设备、工作现场和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十四、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十五、必须如实做好车间生产记录;业和违章指挥,应当予以拒绝。
十六、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十七、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十八、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十九、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
二十、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一、物业管理的范围
凡在本院居住的住户(含租借住户)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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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立机构
为促进物业管理规范运行,设立xxx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名(兼),工作人员3名,义务监督员5名。办公室主任由局指派;工作人员设保洁员1,保卫人员1名,水电维修工1名,其人员由本人申请,经考察试用合格后聘用;义务监督员每栋楼1名,由本栋楼居民推选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