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外贸公司实习报告范文

2011-09-25 来源:互联网 人气() 

七、直接贸易与间接贸易
(一)直接贸易(Direct Trade)
直接贸易是"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直接买卖商品的行为。 
(二)间接贸易(Indirect Trade) 
间接贸易是"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买卖商品的行为。其中,生产国是间接出口;消费国是间接进口;第三国是转口。转口贸易(Entrepot Trade)是指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通过第三国所进行的贸易。即使商品直接从生产国运到消费国去,只要两者

之间并未直接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第三国转口商分别同生产国与消费国发生的交易关系,仍然属于转口贸易范畴。 

八、总贸易与专门贸易
(一)总贸易(General Trade) 
总贸易是"专门贸易"的对称,是指以国境为标准划分的进出口贸易。凡进入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进口;凡离开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出口。 
在总出口中又包括本国产品的出口和未经加工的进口商品的出口。总进口额加总出口额就是一国的总贸易额。美国、日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中国、原苏联、东欧等国采用这种划分标准。
(二)专门贸易(Special Trade)
专门贸易是"总贸易"的对称,是指以关境为标准划分的进出口贸易。只有从外国进入关境的商品以及从保税仓库存提出进入关境的商品才列为专门进口。当外国商品进入国境后,暂时存放在保税仓库,未进入关境,不列为专门进口。从国内运出关境的本国产品以及进口后经加工又运出关境的商口,则列为专门出口。专门进口额加专门出口额称为专门贸易额。德国、意大利等国采用这种划分标准。

九、有形货物贸易
有形货物贸易指有形的、实物形态的、可以看见的货物的贸易。为便于统计和国与国之间进行协调,1974年联合国秘书处修订了1950年版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现行实施的是1974年修订本。在该版本中,把国际贸易货物分为10大类,63章,233组,786个分组和1924个基本项目。
这10类货物分别为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0);
饮料及烟类(1);
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2);
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3);
动植物油脂及油脂(4);
未列名化学品及有关产品(5);
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6);
机械及运输设备(7);
杂项制品(8);
没有分类的其他货物(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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