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我县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继续深化改革和不断完善的一年,也是进一步提高职工素质、规范财务核算、强化财会监督、提升会计服务、构建和谐机关的一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关怀下,在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直各单位和财政局各股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积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学中干,干中学,边工作边改进边完善,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强了会计核算中心内部管理,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强化了会计审核和监督,提升了财会服务水平,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会计集中核算
会计核算中心的制度建设,既是对会计核算中心正常运转的具体规范,也是会计核算中心各个环节的连结点,同时还是会计集中核算程序严密、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各级财政工作会议要求,打造文明窗口,构建和谐机关,进一步健全了工作、学习、卫生、内部牵制、考勤、考核、值班、计算机管理、票据档案管理制度,完善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办事预约制、廉洁自律规定、失职追究制等,出台了《报账员工作规范》,完善了业务流程和岗位操作规程,并采取工作目标量化的形式进行绩效考核,形成了核算中心工作环环相扣、严密高效的“互动链”,这些规章制度确保了会计集中核算和核算单位行为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也为核算中心业务工作规范运作和实现廉洁、高效、文明服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加强财务审核监督
目前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94个,规范设置核算账户150套,26个“中心”在岗位人员人均承担4.7个单位5.7套账的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核算任务,在为政府和单位节减了行政管理成本的同时,核算中心业务处理工作量也逐年增加,在艰巨而重大的任务和责任面前,我们坚持“为政府当好家,为单位理好财”的工作宗旨,把财务审核监督与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和实行新旧“三项制度”结合起来,对核算单位的会计业务实施全过程监督,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一是严把报账“受理关”。在报账受理过程中,从原始凭证把关入手,做好源头监管,对不合规、不完整、应补充和更正的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纠正和补充后再报账,并向报账员做好业务辅导工作。二是严把报账“政策关”。会计集中核算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严把“政策关”,对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控购和政府采购手续的、不严格实行“六项制度”的支出事项坚持不予受理;坚决杜绝单位坐收坐支现象发生,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纳入部门预算的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支出,绝不允许预算、支出“两张皮”,更不允许超预算支出现象出现;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严格支付行为;对符合国有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必须填制“固定资产”入库单,对报毁、报损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必须履行出入库、使用登记等手续,确保了国有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对不合理、不合法、超标准、超范围的支出坚决拒付,并对单位做好解释工作。三是严把会计“监督关”。一年来共纠正和退回不完整、不合规支出700余笔,涉及金额达250万余元;拒付各种不合理支出300余笔,涉及金额200余万元。加强财务审核监督,杜 绝了一些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有效地调整和优化了支出结构,节俭了财政支出,提高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
2010年会计工作总结
2010年是我县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继续深化改革和不断完善的一年,也是进一步提高职工素质、规范财务核算、强化财会监督、提升会计服务、构建和谐机关的一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关怀下,在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直各单位和财政局各股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积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学中干,干中学,边工作边改进边完善,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强了会计核算中心内部管理,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强化了会计审核和监督,提升了财会服务水平,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会计集中核算
会计核算中心的制度建设,既是对会计核算中心正常运转的具体规范,也是会计核算中心各个环节的连结点,同时还是会计集中核算程序严密、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各级财政工作会议要求,打造文明窗口,构建和谐机关,进一步健全了工作、学习、卫生、内部牵制、考勤、考核、值班、计算机管理、票据档案管理制度,完善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办事预约制、廉洁自律规定、失职追究制等,出台了《报账员工作规范》,完善了业务流程和岗位操作规程,并采取工作目标量化的形式进行绩效考核,形成了核算中心工作环环相扣、严密高效的“互动链”,这些规章制度确保了会计集中核算和核算单位行为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也为核算中心业务工作规范运作和实现廉洁、高效、文明服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加强财务审核监督
目前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94个,规范设置核算账户150套,26个“中心”在岗位人员人均承担4.7个单位5.7套账的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核算任务,在为政府和单位节减了行政管理成本的同时,核算中心业务处理工作量也逐年增加,在艰巨而重大的任务和责任面前,我们坚持“为政府当好家,为单位理好财”的工作宗旨,把财务审核监督与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和实行新旧“三项制度”结合起来,对核算单位的会计业务实施全过程监督,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一是严把报账“受理关”。在报账受理过程中,从原始凭证把关入手,做好源头监管,对不合规、不完整、应补充和更正的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纠正和补充后再报账,并向报账员做好业务辅导工作。二是严把报账“政策关”。会计集中核算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严把“政策关”,对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控购和政府采购手续的、不严格实行“六项制度”的支出事项坚持不予受理;坚决杜绝单位坐收坐支现象发生,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纳入部门预算的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支出,绝不允许预算、支出“两张皮”,更不允许超预算支出现象出现;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严格支付行为;对符合国有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必须填制“固定资产”入库单,对报毁、报损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必须履行出入库、使用登记等手续,确保了国有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对不合理、不合法、超标准、超范围的支出坚决拒付,并对单位做好解释工作。三是严把会计“监督关”。一年来共纠正和退回不完整、不合规支出700余笔,涉及金额达250万余元;拒付各种不合理支出300余笔,涉及金额200余万元。加强财务审核监督,杜 绝了一些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有效地调整和优化了支出结构,节俭了财政支出,提高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