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履行劳动保障部门职责,在工作实践中服务经济保障民生。
1、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实施积极的城乡统筹就业机制,突出对困难群体特别是“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再就业援助。通过强化就业目标责任机制、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深入开展就业再就业“春风行动” “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系列行动和民营企业招聘活动以及强化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大力推进统筹城乡就业等一系列举措,推动了新一轮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与兑现,进一步促进了城乡各类劳动者就业。截止2009年11月,争取再就业专项资金135.17万元,支出就业专项资金158.47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补贴45.01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2.85万元,农民工就业培训补贴50.75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39.86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0.00万元)。实现了目标任务规定的用好用完就业再就业资金的要求,使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第一,完成新增就业724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数600人的120.66%;开发公益性岗位59个,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453人,城镇失业登记率为2.9%,控制在目标任务4.5%的以内。全市排查出26户“零就业家庭”78人,在政府的帮扶下,全部走上了就业岗位,实现省、州下达的“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目标。第二,转移农业劳动力就业2200人(其中省外36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数1800人的 122.2%。
2、通过强化扩面目标责任考核,建立扩面情况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完善工商、地税和社保信息互通机制,全方位的政策宣传和引导;加强监察执法,有针对性地开展部门联动专项检查,改善申报管理方式,遏止恶意欠费等举措,进一步加大社保扩面和基金征缴、稽核、清欠力度,有效提高了参保申报率和基金征缴率。
一是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190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数5100的101.76%,其中:在职职工参保人数达到4357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数4300人的101.33%。及时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月增资87840元,调整后人均养老金达到975元/月。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社区管理率达到98.00%,养老金继续保持100%社会化足额发放。
二是成功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省、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布置,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成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德宏州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的内容、方法、步骤。5月23日,召开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启动大会,市四套班子领导莅临指导并作了动员讲话。采取边试点,边推开、边规范的办法,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运行良好,社会反响普遍较好,很受群众欢迎,特别是困难居民参保踊跃。截至今年11月底,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11608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11000人的105.5%。其普通居民4104人、残疾人员26人、低保人员2742人,60岁以上159人;学生儿童3848人,低保学生儿童633人、外地学生儿童96人,参保人员中困难人员占 43.69 %。共征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约17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增强了居民抗风险能力,为参保人员患病时提供了特定的物质帮助。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第二阶段总结自我剖析
(三)履行劳动保障部门职责,在工作实践中服务经济保障民生。
1、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实施积极的城乡统筹就业机制,突出对困难群体特别是“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再就业援助。通过强化就业目标责任机制、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深入开展就业再就业“春风行动” “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系列行动和民营企业招聘活动以及强化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大力推进统筹城乡就业等一系列举措,推动了新一轮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与兑现,进一步促进了城乡各类劳动者就业。截止2009年11月,争取再就业专项资金135.17万元,支出就业专项资金158.47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补贴45.01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2.85万元,农民工就业培训补贴50.75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39.86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0.00万元)。实现了目标任务规定的用好用完就业再就业资金的要求,使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第一,完成新增就业724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数600人的120.66%;开发公益性岗位59个,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453人,城镇失业登记率为2.9%,控制在目标任务4.5%的以内。全市排查出26户“零就业家庭”78人,在政府的帮扶下,全部走上了就业岗位,实现省、州下达的“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目标。第二,转移农业劳动力就业2200人(其中省外36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数1800人的 122.2%。
2、通过强化扩面目标责任考核,建立扩面情况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完善工商、地税和社保信息互通机制,全方位的政策宣传和引导;加强监察执法,有针对性地开展部门联动专项检查,改善申报管理方式,遏止恶意欠费等举措,进一步加大社保扩面和基金征缴、稽核、清欠力度,有效提高了参保申报率和基金征缴率。
一是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190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数5100的101.76%,其中:在职职工参保人数达到4357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数4300人的101.33%。及时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月增资87840元,调整后人均养老金达到975元/月。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社区管理率达到98.00%,养老金继续保持100%社会化足额发放。
二是成功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省、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布置,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成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德宏州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的内容、方法、步骤。5月23日,召开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启动大会,市四套班子领导莅临指导并作了动员讲话。采取边试点,边推开、边规范的办法,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运行良好,社会反响普遍较好,很受群众欢迎,特别是困难居民参保踊跃。截至今年11月底,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11608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11000人的105.5%。其普通居民4104人、残疾人员26人、低保人员2742人,60岁以上159人;学生儿童3848人,低保学生儿童633人、外地学生儿童96人,参保人员中困难人员占 43.69 %。共征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约17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增强了居民抗风险能力,为参保人员患病时提供了特定的物质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