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关工委年度工作总结

2011-09-26 来源:互联网 人气() 

    (一)认真贯彻执行了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全面落实了免征农业税及附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免收杂费等政策规定。今年,我县根据中央的部署,在继续免征农业税及附加的基础上,全部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学生杂费,全县仅此一项就减轻农民负担1750余万元,再加上向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收贫困女童课本费和住宿费等430余万元,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共计减轻农民负担2180余万元,农民人均减负48.4元(学生人均减负290元/年),农民负担得到进一步减轻。
   (二)切实加强了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防止村组借“一事一议”名义增加农民负担。今年5月,安排各乡镇开展了XX年度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情况的调查,基本摸清了我县XX年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找准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搞好今后工作提供了依据。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各地的筹资筹劳工作基本做到了以下三点:一是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没有出现强行筹资筹劳的现象;二是严格坚持了一事一议原则,没有把筹资筹劳变成固定的收费项目;三是普遍推行了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筹资筹劳项目和筹资筹劳标准等由群众会议讨论决定,公开资金的收取和使用情况,做到了资金专款专用。
   (三)认真搞好农民负担监测工作,准确掌握农民负担现状。为了准确掌握农民负担动态变化情况,根据重庆市农办的安排,从XX年开始,我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民负担监测县。我们在下路镇、龙沙镇选定农民负担监测村6个、监测农户30户。认真开展农民负担监测培训,按时完成了半年和全年调查上报。
   (四)落实有关制度,确保减负工作收到实效。XX年,我们配合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认真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和医疗乱收费、对农业生产性费用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中的乱收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收费等专项治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在我县农村全面推行;各涉农价格和收费单位普遍设立了公示牌(栏),乡镇建立了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站;各地除订阅党报党刊外,无强行订阅报刊的现象,切实减轻了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负担。
   (五)组织开展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自查,督促扶持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各种补贴、补偿资金落实到位。今年,配合县财政局搞好种粮农户的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全县兑付补助资金345万元。8月,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对我县XX年免征农业税以来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自查,督促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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